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7=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如果需要计算请告知所在省市,我可以补充回答。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厂只是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和护理,其余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住院生活不能自理期间,由工厂负责护理。
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7个月。
五、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厂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本人的平均工资,具体还要结合医药费,护理费等,进行赔付。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个是工伤保险赔偿,7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赔偿4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负责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