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11至17岁期间已获签发儿童身份证,你须在18岁生日後的30天内登记领取成人身份证。如果你当时身在香港以外地方,你须在返港後的30天内提出申请。
如果你是18岁或以上的新抵港人士,并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你须在抵港後的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如果你在海外因申领特区护照而获发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你须在返港後的30天内申请新的身份证。
如果你是持单程证由内地来港的人士,你须前往人事登记处 — 九龙办事处办理首次登记身份证手续
如果你是根据补充劳工计划来港工作的工人,你须前往人事登记处 – 观塘办事处申请登记身份证
如果你是香港居民,在办理登记时须出示以下文件正本:
儿童身份证或以前的身份证;或
如你从未申请儿童身份证,则须出示你的出生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文件 (例如有效旅行证件、护照等) 或最近的学校证件(经学校盖印认证并附有照片的文件,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
如果你是新抵港人士,在办理登记时须出示以下文件正本:
单程证 (只适用於持单程证由内地来港的新抵港人士 )
有效旅行证件、护照、入境证或誓章,以确认你在香港的居留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