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试验标准法与代用法的具体区别是什么呀?

2024-11-23 23: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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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标准法,试杆法)

  1. 将净浆装入已置于玻璃板上的试模中

  2. 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净浆

  3. 将试模和底板移至维卡仪试杆下,试杆降至和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2s,突然放松,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mm±1mm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和水量为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P),按水泥的质量百分比计。

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待用法,试锥法)

  1. 将试模和底板移至维卡仪试锥下,试杆降至和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

  2. 以试锥下沉深度28mm±2mm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和水量为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P),按水泥的质量百分比计。

 

试锥法的不足之处

  1. 标准稠度判定范围太宽。GB/T1346-2001标准中规定以试锥沉入深度为28mm±2mm的水泥浆为标准稠度净浆。我们在日常检验过程中发现该标准规定的范围太宽,得出的标准稠度用水量范围较大。

  2. 在用水量相同的情况下,同一样品用试锥法测定为标准稠度的净浆,改用试杆法测定就可能不符合要求。

  3. 用试锥法测定出来的标准稠度(28mm±2mm)净浆分别做凝结时间试验,由于加入的拌合水量相差大,所测定出来的凝结时间误差大。对于同一样品水泥,同样是达到标准稠度的净浆,用水量相差较大,这样容易导致凝结时间测定误差扩大,特别是初凝时间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解决方法

    改进试锥法标准稠度判定范围收窄至29mm±1mm

    这样,无论采用试锥法还是试杆法来测定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都可以保证两者之间标准稠度用水量基本相同,且更具有可比性,进而缩小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误差。

 

参考文献

  1. 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2. 《试锥法测定水泥标准稠度定值的探讨》邹国平

回答2:

标准法做出来的结果更加标准,代用法只是在标准法做不了的时候代替的,结果不是太标准,标准法是经过科学家无数次的试验得出来的,有科学依据。

回答3:

所谓的标准法就是再试验结果出现分歧的时候,可以做为仲裁结果试验的试验方法。他们之间的区别就是试验方法的不同。

回答4: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的原测定标准GB/T1346-2009,新标准GB/T1346-2011
新标准中,用代入法试验时,试锥下沉深度30mm±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