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错峰限行”时间
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7:00—8:30;17:00—18:30早晚高峰时段。
星期一为尾号1和9
B、“错峰限行”区域
“错峰限行”的区域为: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桥和隧道。除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外,其他围合道路均不含。
C、“错峰限行”规则
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错峰限行”区域内,按“错峰限行”时段禁止通行,对应的“错峰限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位数字分别为:
星期一为1和9
星期二为2和8
星期三为3和7
星期四为4和6
星期五为5和0
D、这些车辆不受限
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E、“闯禁区”这样罚
市区设置卡口点56个,管制点71个。整个错峰限行管制区域内,将安装400个监控摄像点,进行非现场执法,对违法车辆的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执法将成为“常态化”。
一、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二、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扣3分;
三、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不按规定停放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150元罚款。
四、受限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域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按“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定性,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五、同一辆受限车,在一个“错峰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违法行驶的,处罚一次。比如说,你在早高峰闯了“禁区”,被处罚了,如果你在晚高峰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就得受第二次处罚。
六、受限车在“错峰限行”的道路上行驶,同时违反“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等规定的,“三罪并罚”,只处罚一次。
杭州市限行的车辆牌号、时间段、区域分别是:
一、工作日早高峰(7∶00—9∶00) 晚高峰(16∶30—18∶30),周末不限,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因法定节假日而导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通行”。
二、工作日的7:30—20:00,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浙A号牌机动车:
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错峰限行”区域内,按“错峰限行”时段禁止通行,对应的“错峰限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位数字分别为:
星期一: 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 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 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 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 5和0禁止通行
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尾号1.9早上七点到八点半下午五点到六点半
尾号是1和9的
时段早上,7:00到8:30
下午17:00到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