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般学校发给毕业生的就业协议是不盖学校章的,先让学生和就业单位签,完了将就业协议带回学校盖章,这也就是避免这样的类似矛盾,以保护本校学生。所以,如果楼主的情形属于这样,即学校还没盖章,那么那份就业协议并不成立。建议楼主先和学校系部或校主管领导商量,尽量让学校出面调解;如果不行,在撕破脸就协议的有效性,对簿公堂,当然这是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