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教师试用期辞职是否要交违约金?

2024-12-28 21: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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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具体的赔偿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公司的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综上,一年试用期违法,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

  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虽然你的问题适用现行劳动法,但因学校违约在先,你以校方违约为名提起劳动争议(如果校方承诺的待遇约定在合同里,可以再增加一点:克扣工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归还档案。

  新法不述及既往,按旧劳动法(也就是现行劳动法)。个人理解:对方违法在先,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能得到支持的。注意;是因为校方违法,你才提出的解除合同,不属于你违约,故不存在违约金问题,对方扣留你档案旧法无约定,适用新法。

  找到《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回答3:

写合同了吗,按合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