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需要强制执行,只有离婚后的财产或补偿,若支付方抵赖,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1.既然法院判了,好合好散,散买卖不散交情,和前夫交流一下,希望能分期付钱
2.如果不行的话,就把房子作抵押去银行贷款。房证上是你的名字吧?用银行贷来的钱给前夫,自己再挣钱慢慢还银行
3.其实法院不会主动强制执行的。必须你前夫逼要10万元,他去法院提起,法院才能开始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程序,应该是先向你发个通知,告诉你个期限自己履行。如果到期法院就会去查封你的房子,拍卖后把10万元给你前夫,剩下的钱给你。但是法院会收执行费的。
4.也可以自己主动去卖房子,肯定是多于20万元吧。卖出后给你丈夫10万元,剩下的自己去别的地方重新买个房子不是更好
可以和前夫协商看能否分期付款;找家人亲戚朋友借;男方要求强制执行的话,法院会考虑拍卖房子,然后分
我个人理解啊!如果另一方不着急催促的话,可以来个归属暂时保全,你有钱的时候随时给10万要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