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医保报销不可能了,只能要求公司补偿了,公司不同意的话,直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记得要证据,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还要有证明你受工伤的人。保证你的权利很好的得到保护。
您好!中德安联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业务经理——周燕,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那就要把情况跟自己单位协商了,但也要了解,若没有劳动合同,单位是否有帮当事者办理其他类似于商业保险这一块的意外保险?如果有,那么这一块还是可以得到保障跟费用的报销的,如果没有,那么就要看单位这样去看待跟处理好这件事情了!如果单位给予忽视不理的态度,那么当事人也可以去劳动部门去投诉举报!更加严重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但是要把所有能证明与这次工伤有关的证明跟费用清单都要留起来,这样方便取证!而事实上,如果当事人自己有在之前买过保险,那么这件事情就不会觉得单位不予负责,就在费用方面有所担忧了!毕竟,一份意外险一年还不到200,但是就可以拥有很大的保障了!祝您生活愉快!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没关系,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了。
您好,只要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受法律保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