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细则)
中国书协入会细则大体如下,凡符合条件者两周内速向当地省书协申报,可填表推荐。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展”参展一次或“全国兰亭奖书法展”以及“全国中青展”参展一次者。
2.“全国专项展”参展二次(新人新作展、全国篆刻展、全国刻字展、全国正书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行草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大字展等),以上展览均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3.自2001年起在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览中获一、二等奖二次者。
4.符合《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规定的条件。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一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
2.论文二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
3.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理事或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
4.在由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导报、书法报)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三篇(3000字以上)。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从事书法教育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网站担任专职记者工作(20年以上),有国家认可的记者资格且有作品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组织工作者(限副秘书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
5.在中国书协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任职且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5年以上者。
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书法赛或书法展只要入展或获奖三次即可申请入会,各省的书协会在网上发出通知,你够资格了(即获奖或入展三次)就可以领申请表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展”参展1次或“全国兰亭奖书法展”以及“全国中青展”参展1次者。
2.“全国专项展”参展2次(新人新作展、全国篆刻展、全国刻字展、全国正书展、全国妇女展、全国青年展、全国行草展、全国楹联展、全国扇面展、全国大字展等),以上展览均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3.自2001年起在由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员教学成果展览中获一、二等奖二次者。
4.符合《历年与入会条件相关展览目录》规定的条件。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一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书学讨论会”
2.论文二次入选中国书协主办的专题书学研讨会。
3.有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该专著应有中国书协理事或中国书协学术委员的推介评价。
4.在由中国书协认可的专业书法报刊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导报、书法报)发表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三篇(3000字以上)。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从事书法教育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2.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2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并有突出成绩者。
3.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网站担任专职记者工作(20年以上),有国家认可的记者资格且有作品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届展。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组织工作者(限副秘书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
5.在中国书协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任职且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5年以上者。
参加全国书展三次以上,或在全国书展得到金奖。且有中国书协会员二人以上推荐。
要参加省级的比赛 并且拿到三等奖以上3次 才可以有资格加入
参看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