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靠签订买卖合同、公证等都不能保证(因违反法律规定不受保护)。若真想买该房,换个方式吧!可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委托卖房方全权办理,然后找一信誉好的担保人担保!
1、做个委托公证,受托人找你信得过的人,以后要过户就算找不见原因房主都没有关系,有受托人就行了
2、做个声明公证,声明房主已经把房卖给了你,银行按揭余款是由你付的,如果房主反悔要赔偿多少钱。可能有的公证处不做这样的公证,那在买卖合同上写明也行
3、在此房能办下来房产证时尽量一次性把钱还掉,然后过户,哪怕是借钱都行,过完户后做抵押贷钱出来再还给别人
风险主要有两个:
房主补办手续再这样卖给别人再跑掉
房主因为做生意或其它因破产房产会补查封
这个合同是首犯律保护的。但还是过户吧,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证为主。如果真有纠纷,或是房价上涨,他不配合你过户或是找种种理由说卖不了的话,你可能也就只能拿到违约金
只要是双方自愿的签订合同,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公证不公证无关紧要,公证只是证明你们签的协议是真实,合法的,并不代表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物权法规定,房产过户后才有效,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房屋买卖和过户是两个法律关系。过户只是个形式上程序。但我建议您最好还是过户,这样能避免以后带来的麻烦。不过户您和原所有权人的买卖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