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现在虽然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已经超过一年,但当时你肯定没和单位要赔偿,也就是说,当时对工伤无异议,并未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的起算时间,是自你和单位因为工伤产生争议的时间,何时有了争议,何时开始一年起算,同时还有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等都能产生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按《劳动争议仲裁》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制定或者应当制定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现在复议的时效为60日。按《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 或者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是的.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