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说这个条款无论怎么样都是合理。。。即便利老公说吧所有财产给他前妻也是合理的,因为这些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法院判决一般来说都是55分,但是如果协商任意一方都可以放弃自己的部分给予对方,只要双方不违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至于赡养费,那是必须给的,这是法律规定父母的义务。
合理的,他的这条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我觉得只要是依法办理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有效的也应当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都签字了就应该表明双方对离婚协议书上的条款没有太大的分歧,所以也无所谓霸王条款,,其实这也是见仁见智。我认为如果你老公将所有财产归到你名下,也是要看是在离婚协议书生效前还是生效后才能决定你老公前妻能不能拥有你老公归到你名下财产的80%。但是你老公前妻还是照样会拥有你老公他本人现在所拥有财产的80%。最后一个问题我也不太懂,我是一个正在学法律的学生,,所以这些回答纯属自己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