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岗位调动 我是2011年10月进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后又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公司岗位调动

2024-12-23 04: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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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就记着自己不要辞职就行了,单位如果要跟你解除合同,就让他们发书面文件给你,到时候再看补偿的事情。你自己辞职的话,很多权利会失去。你就注意继续做好原来的工作,不要给单位造成损失,不要违反纪律就行了。

单位合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经济补偿金为1个月的平均工资。(你现在工龄不到1年)

补充的那点,不是的,劳动法律不会支持“未发生”的那个区段,只会根据以前的情况进行补偿。

回答2:

未经协商不能擅自调动员工岗位的。如果协商不好,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你的工龄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未履行的合同工资,就不需要再支付了。

回答3:

不是,公司可以书面跟你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下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赔偿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建议不要自动离职。

回答4: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调动岗位是要跟你协商的,你有权不同意,除非你不能胜任现在的岗位,赔偿根据你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

回答5: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你有权拒绝公司调动工作岗位的要求。
纵横法律网-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孔令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