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D。辩护职能是指针对犯罪嫌疑人或指控进行反驳,说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得职能。
二、应该是给付之诉,要求被告停止侵害。。
你好
1、答案应当是A、B、C,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2、问题二,目前的状态能否起诉没有绝对的把握,如果诉讼,应当属于民事侵权之诉,而不是给付之诉;此类问题不精通,仅供参考。
1、只能是B,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不可能是无罪的,辩护的目的 只不过是想减轻罪行。
2、该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甲乙根据民法通则中:不动产的相邻各方以互不影响、互不设置障碍。
请求法院阻止丙在他们共同的院内搭建厨房,保持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