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请帮忙解答一下:

2024-12-13 1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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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王的父亲过世了,他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
根据你的介绍,继承人包括:继母、继母之子(因为16岁,如果还没有参加工作,应当认为与小王父亲形成抚养关系的)、小王和其他姊妹。
小王和其他姊妹是小王父亲的子女,无论成年与否,无论户口在那里,继承权是同等的。

继母和父亲没有结婚证,继母和继子就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可能作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当适当给予分割。
老房子翻新,属于添附,对于添附的财产,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提供补偿。

如果房子是小儿子的,时隔多年,你们恐怕都没有财产权了。这个问题较为复杂,建议找律师 详细咨询。

回答2:

小王:老房子是否是继母来时就有的,继母的儿子翻新属于添附,如果盖房子是你父亲和继母建的,继母的儿子来时未成年,因此与你父亲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有继承你父亲遗产和他自己母亲遗产的权利,如果你继母与及父亲结婚时你们均已成年或独立生活,可以不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你对继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相关细节交代清楚:1、老房子谁建的?姥爷指谁,与姥爷有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