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反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小事,不管合同法第几条。
出售必须是带租出售,那是房东的义务。
看合同的违约处理,按上面的来。
你可以继续使用,应该是买房人来求你谈,看怎么补偿你损失。
和买房人解决,可拉上原房东一起协商,房东必须给买房人交代衔接清楚你们的租赁事项。
因为你签有合同。所以你可以按照合同里边甲乙方双方违约事项办理。不管房主换人不换人,只要在合同期限内,你这份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你要求违约金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可以依照买卖不破租赁,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