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流额定电压等级较低,在380V以下且安置处地面干燥(为电的不良导体)的设备外壳。 (2)安装在已接地的配电屏盘的测量仪表、继电器等低压电器的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构架上的设备、控制电缆金属防护外皮,以及已与接地设施连接为一体的其它设备的外壳。 (4)一切干燥的场所中,当交流额定电压低于220 V,直流额定电压在110V以下时,这些电气装置的外壳如无特殊规定可不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