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疗器械行业GMP并未按“认证”实施,当前为GMP检查,只出具检查报告,无认证证书。
另外,如果是指体系文件,其数量可观,部分高风险产品企业,单个品种其三级文件就有近百份。
如果是批申报文件,请查询SFDA及公司所在地药监局网站关于无菌、植入企业申请实施细则检查相关程序规定。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建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自1998年7月1日起,未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卫生部不予受理生产新药的申请;批准新药的,只发给新药证书,不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严格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审批,对未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不得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