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计算方法?

2024-12-25 15: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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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残值率算法是以现有价值除以购入时的价格,再乘以百分之百,就是所计算的固定资产的残值率。
残值率这个概念主要是围绕固定资产的一种比率,在固定资产不能再继续使用或者有需要进行核算时,进行的一种对比,即围绕固定资产的收入与支出。

回答2:

1、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2、题中3%具体计算方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该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残值是固定资产残余价值的简称。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收回的一些残余材料的价值。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一般要预计固定资产残值。

按照我国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残值减去清理 费用后的余额) 比例,应在原值3%~5%的 范围内,由企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同级财政备案。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余额和规定的折旧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和年折旧率。

扩展资料:

一般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按照我国现行财务制度,根据重要性会计原则,公司通常只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资料,列为固定资产:

第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凡不符合上述标准和条件的劳动资料,都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而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与核算。

07年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价值限制取消,只要公司认为可以的且使用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的均可认定为固定资产,按照一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净残值率

回答3:

1、按你给的条件,你单位空调的净残值应为125元(2500*0.05),年折旧额应为475元[(2500-125)/5],应到2008年3月提足折旧。

2、另一固定资产:

如果是按五年提折旧,每个月的折旧率应为1.67%(1/60个月),不知道1.62%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请按上例重新计算一下月折旧额,按正确的提取。提完为止。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是税法规定的,因为提取折旧就要减少企业的利润和所得税,所以税法规定了在计算每期提取的折旧以前,要先扣除一个残值率。

3%是错误的。内资企业的残值率为5%,外资企业的残值率为10%。

计算残值率在先,计算每月应提取折旧额在后。

如果你们的残值率低于5%,就等于多提了折旧,审计时你们还要调整。

扩展资料:

旧的固定资产残值率规定:

1、内资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税法对固定资产计残值问题,未做明确规定,基本从会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所以,目前新企业所得税中未直接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需要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一般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该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净残值率

回答4:

1.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

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2.题中3%具体计算方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时(个别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利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计提折旧率时(分类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该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扩展资料

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使用期满后,残余的价值减去应支付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属于固定资产的不转移价值,不应计入成本、费用中去,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取预估的方法,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到固定资产报废时直接回收。

固定资产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一般在3%~5%之间。

固定资产残值率基本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摊销年限限制如下:

除另有规定者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

(3)生产经营用的工具、器具、家具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4)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

(5)电子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净残值率

回答5:

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率。

一、固定资产残值率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