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内蒙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2024-12-28 0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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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月2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事项,决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提高10%以上。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这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调整标准,在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基础上平均增加10%以上。普遍调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实行统一标准,每个退休人员增加相同的养老金,以体现社会公平;另一部分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原则。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标准。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本次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回答2: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2]8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普遍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2、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

  (二)特殊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龄在70周岁至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龄达到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倾斜调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年龄在70周岁以上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同时按照上述倾斜调整规定累加调整。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退职生活费。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六、其他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二0一二年七月七日

回答3:

截止3月26日,已经有19个省市公布了201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包含内蒙古在内的12个省市官方还没有公布调整的方案。
各省市调整的最新文件,可以关注网站2012年养老金调整专题。

回答4:

全国只有黑龙江。内蒙。广西还没有发文;不知到那些拿纳税人钱的官员们它们每天搞啥子?退休人拿的是生活费。快过半年啦。上半年死的人怎磨知到党和中央政府的关心呢?

回答5:

只有内蒙古没发文啦,内蒙还等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