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您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您可以向单位提交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根据泰安市企业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正常生育一例医疗费高于1200元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200元,低于1200元的据实支付;剖宫产生育一例医疗费高于1800元的生育基金支付1800元,低于1800元的据实支付。希望您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