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资料受理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4.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和提供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5.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
6.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配偶身份证原件。
2.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4.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这个是文件资料上面的节选,说的很详细了,另外:
租赁合同备案是在房屋所在地的区上房管局,比如金牛区房管局;
租房提取金额最高为100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
合同协议上租房金额最好月租不高于1500,因为1500以下交税为4%,最近额度;
办理租房交税不需要到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大楼3楼开设了专门的窗口办理交税;
最重要一点,需要你在成都市内无住房,且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的20%要低于月租金;
你们的租赁合同的起始时间应该与你申请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一年及以上。
其他要求就没那么严格了,别作假,因为全部资料联机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