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篇自问自答得广告贴。宁波诺丁汉在国内消极合作的政策下,能这么自己给自己炒作,也是值得敬佩的。这些招生员为了疲于奔命挣口饭吃,“拼死”在杨家福给他们画的一个不可能实现的饼里遨游~也挺让人敬佩的。
---
博士生不等于博士研究生
如果这个博士在境外读完可以。在境内拿得境外证书就是个学位,没有学历效力。
---
目前没有政策支持“合作学历”
---
对于承认的问题,是来自于国内的制度和国外没有关系,就是因为中外教育有差异
所以,才需要认证来 对接 中外的制度差异。但是对接需要有衡量的标准。对接工作只有符合政策地条件才可以。
这标准就是国内的国外学历衡量制度:
教育部对于国外学历的认证标准
1。境外 2。全日制 3。面授 4。全部课程 5。全部学制
6。其间获得该校学籍 7。该校在中国教育部互认名单
--
必须同时满足这7个条件。反之,无学历,属于交流,必须有国内学历作依托
不能满足这个条件,不是统招录取的上完等于白上的。
--
无法享受和国内政策对接的“人事管理”待遇
国外都是这样,你上大学交钱,你读博士挣钱
重赏之下必有牛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