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房东的,又不是你的,拆迁费有你半毛钱关系。
只是拆迁需要提前结束合同,这就涉及如何结算房东的违约责任。
如果政府的拆迁搬迁令,是在你们打成租赁合同之前就已经颁布,那这个拆迁的政府命令是可预见的。那么房东就应当履行违约赔偿。
如果政府的拆迁搬迁令,是在你们打成租赁合同之后就才颁布,那这个拆迁的政府命令不是可预见的。这就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那么你就应依照要求时间搬离,双方不涉及任何违约责任。(这个一般会发生,因为政府在公布征收、拆迁的行政令时,都会提前公布消息、公示征求等步骤,没个一年半载都不会实行。如果你和房东签的是一年的租赁合同就不会中招,除非你就那么倒霉的和房东一口气签了五年以上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