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恐怕不行
一、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的老人,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鳏寡人员,来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子女。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本市(有子女在境外、国外的除外,不包括有子女在本市,但另有子女在部队服现役的),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的。
就是说,你还有姐在B地,不属于所有子女常住户口均在本地,不符合要求啊
应该迁儿子边可以
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