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合同本就应该本人签字,代签都不应该,如果说卖方有事确实签不了,他应该委托代理人或自已信任的人去代签,并不是是个人都可以代签的,买方说卖方视频同意,要有证据,把视频拿出播放一遍,如果卖方确实说了让代签,合同有效。
已经执行的合同,是为有效的。
不能因为房价涨而后悔再找寻,这是没有信誉的事。
当时卖方卖房,房主完全可以制止和不同意,这个是在合同签订执行期间两周内都是可以找回的,卖主欺骗房主进行买卖是要判刑的欺骗罪。
而房主当时没有异议就视为合约有效,不能过后后悔了。
在特殊情况下,经鉴定视频为真的话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