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与原课程标准对比表
重要程度 内容所在位置 旧课程标准 2011版课程标准 备注
★★★
二、学段目标与内容 第一学段(1-2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
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左右,其中800个左右会写
认字量及会写的字都有所减少
★★★
二、学段目标与内容 第一学段(3-4年级) (一)识字与写字
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其中2000个左右会写
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其中1600左右会写
会写的字数量减少400字
二、学段目标与内容 第三学段(5-6年级)
删掉旧版“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
★★
二、学段目标与内容 第四学段(7-9年级)
1. 识字与写字:删掉旧版“其中3000个左右会写”
2. 阅读:增加“阅读新闻和说明性文章,能把握文章的基本观点,获取主要信息”
二、学段目标与内容 第四学段(7-9年级) (三)写作
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0万字
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
★★
第三部分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五)具体建议 2. 关于阅读教学
新增:在阅读教学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文知识,但不能脱离语文运用的实际去进行“系统”的讲授和操练,更不应要求学生死记硬背概念定义
3. 关于写作教学 新增:要重视写作教学与阅读教学、口语交际教学之间的联系,善于将读与写、说与写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关注作文的写作质量,要使学生把作文的书写也当做练笔的过程。
★★
5. 关于综合性学习 新增:综合性学习应贴近现实生活。联系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学习活动,在实现语文学习目标的同时,提高对自然、社会现象与问题的认识,追求积极、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
新增6. 关于语法修辞知识
二、评价建议(五)具体建议
1. 关于识字与写字的评价
新增“识字的评价”:第一、第二学段应多关注学生主动识字的兴趣,第三、第四学段要重视考察学生独立识字的能力
二、评价建议(五)具体建议
1. 关于识字与写字的评价
新增“写字的评价”:第一学段要关注学生写好基本笔画、基本结构和基本字,第二第三学段还要关注学生的毛笔书写,第四学段还要关注学生基本行楷字的书写和对名家书法作品的临摹
二、评价建议(五)具体建议
2. 关于阅读的评价
还应注意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和文体的把握
要以对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为基础
删去“文体”的把握
★★★
二、评价建议(五)具体建议
2. 关于阅读的评价
精读:新增“第一学段可侧重考察对文章内容的初步感知和文中重要词句的理解积累;第二学段侧重考查通过重要词句帮助理解文章,体会其表情达意的作用,以及对文章大意的把握,第三学段侧重考查对文章表达顺序和基本表达方法的了解领悟;第四学段侧重考查理清思路、概括要点、探究内容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读懂不同文体文章的能力”
★★★ 二、评价建议(五)具体建议
2. 关于阅读的评价
文学作品阅读:新增“第一学段侧重考查学生通过朗读和想象等手段,大体感受作品的情境、节奏和韵味;第二学段侧重考查在阅读全文基础上对重要段落和语句的细致阅读,具体感受作品的形象和语言;第三、第四学段,可通过考查学生对形象、情感、语言的领悟程度,以及自己的体验,来评价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
二、评价建议(五)具体建议
3. 关于写作的评价
新增:第一学段主要评价学生的写话兴趣;第二学段是习作的起始阶段,要鼓励学生大胆习作;第三、第四学段要通过多种评价,促进学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对于作文的评价还须关注学生汉字书写的情况
★★★
二、评价建议(五)具体建议
3. 关于口语交际的评价
新增1. 考查口语交际水平的基本项目可以有讲述、应对、复述、转述、即席讲话、主题演讲、问题讨论等
2. 第一学段主要评价学生口语交际的态度和习惯,重在鼓励学生自信地表达;第二、第三学段主要评价学生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学会倾听、表达和交流;第四学段要通过多种评价方式,促进学生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内容,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
旧课标以老师教为主,向学生灌输知识。新课标以学生主动学为主教师起引导的作用
降低了难度,细化了要求,新课标更贴近孩子们的心理和实际。
注重习惯的培养。
减少生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