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国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护照。其中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无锡、常州、苏州。
以及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等43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办理护照注意事项
一是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二是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客人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三是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内地居民异地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办理
外地人在天津可以办理护照
外地户籍人员在天津办理护照的申请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的
(二)在天津市就业连续一年以上的
(三)在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大学生
(四)天津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温馨贴士:
(1)上述申请条件不包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
上述内容来源于: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津申办出入境证件
可以
43个城市可异地办理护照
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等43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但此次暂不含港澳通行证。
6城市可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
2015年2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6个城市的就业者和非本地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可以在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在本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暂住证明),以及“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原件及申请当月前连续一年的缴纳情况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险缴存地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