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别人的物品,还能要回来吗

2024-11-26 14: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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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的,既然送出去了就不能要回来,很不礼貌的。就像泼出去的水,你最好就再送她一个你认为合适的礼物不就行了

回答2: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即赠送他人的东西,他人加以利用或者反过来报复赠与人或其家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例如,养父母将房子赠送养子,养子却将他们赶出去。但是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从上面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看,赠与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是可以要回赠与他人的财物,除此以外,不能要回财物。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行使,否则赠与人就丧失了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任意撤销表现方面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即赠送的财物办理好转移手续,赠与人已丧失了对财物的所有权,赠与人不可以要回财物。部分转移权利的,剩下未转移权利的部分可以要回财物。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小贴士: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回答3:

如果是自愿赠与的,一般视为赠与行为,不能要回,.赠与的任意撤销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回答4:

在中国,根据合同法和民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主要分为动产赠与和不动产赠与,动产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动产赠与,不动产的权利转移是以登记过户为准,在这之前,财产权利没有发生转移,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因此,对于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的赠与,越要谨慎而为,如附有条件,应当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对于不动产的赠与,一般情况下,交付即转移,无法撤销。
赠与人的撤销权
在合同成立后履行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但《合同法》第186条第2款规定了对任意撤销权的限制:①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得撤销②公益赠与,如因非典捐给医院不得撤销③道德性质的赠与,不得撤销
受赠人不要求完全的行为能力
赠与人的权利
(一)撤销权
1.任意撤销权
1)任意撤销权存在于合同成立之后到完全履行之前这个阶段
2)三个限制: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公益性赠与合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2.法定撤销权
1)指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履行后受赠人发生了负义行为,赠与人享有的撤销权
2)效力:追回赠与物
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4)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即不可变更,延长的时间
①赠与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年
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除斥期间:6个月

回答5:

原则上来说送给别人的东西,如果要回来,即使非常失礼,也是非常丢人的事情。但在生活当中有的特殊情况比如我们给别人送的东西过于贵重,并且委托别人办的事情最终没有办成,所以这时候你是可以要回你送的礼物的,因为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拿我的东西你就应该办成了我的事情。所以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别简单的问一句,送给别人的东西能不能要回来?小时候有一句话给人东西不带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