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般纳税人11年12月给对方开了发票12年3月由于对方原因该发票没挂上帐现在退回发票要求重开怎么处理谢

2024-12-21 13:29:2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对前期发生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局是有要求的,你需要让对方给你出具拒收证明,而且对方单位的拒收证明中所列的拒收理由必须符和相关规定。你拿着对方的拒收证明、原发票的所有联次以及对方的一般纳税人证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到国税申请开红字发票,只有国税局红字发票开具申请被批准了,你才能在系统中开红字发票,这时开出来的红字发票和再重开的蓝字发票销项税就能抵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