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公证和遗嘱财产公证有什么区别呢?

2025-03-11 13: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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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二者是有区别的:
一、遗嘱、遗赠公证
遗嘱/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是处理家庭财产的有效方法,通过生前安排身后事的方式能够有效维护家庭和睦,以遗嘱的方式,将本人的财产在自己百年之后遗留给法定继承人的,称之为遗嘱,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的,称之为遗赠。、
遗嘱有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市民可以通过这五种形式的任一种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回答2:

财产继承公证应该是继承公证:指财产所有权人已经死亡或其中个别所有权人死亡,由其第一继承人(配偶及子女、父母)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第一继承人都死亡,则顺位到第二继承人办理)。遗嘱财产公证应该是遗嘱公证:指财产所有权人在有生之年,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办理个人财产的遗嘱,并办理公证的行为。简单点说财产继承公证是财产所有权人已故,遗嘱财产公证是财产所有权人健在。上述只是个人的一些理解,如有不适望高人指点迷津。

回答3:

分别在于死者有没有遗嘱啊!没有遗嘱就是第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