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来讲,物业公司的安保工作人员不能称为保安。保安现在特指安保公司派出执行安保工作的人员。
物业雇佣的员工,应该称为“秩序维护员”,其承担的是物业项目的秩序维护、消防救险、车辆进出和停放管理、物业区域安全巡视等【秩序维护工作】。
物业公司依据的是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 的环境卫生和 相关秩序 的活动。
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秩序工作的义务。既然要维护秩序,就必须有相关工作岗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