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法并不对女婿的户口问题加以规定;
2、如果对方这样主张,请他拿出法律依据,然后再找他们;
3、户口的迁移可能涉及到户口所在地尤其是农村的土地及各种补贴或钱款的发放,相关人员所以才对你阻扰;
请你抓住问题本质,针对性解决。
《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平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男方与女方家庭一起生活或是女方与男方家庭一起生活完全自愿,法律不予干涉。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没有。。
没有规定
纵横法律网-广东明捷律师事务所-洪树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