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当事人“未婚”的前提下,是不能申请办理“准生证”的:
1、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提倡每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当事人的户口本显示“未婚”的,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更新户口本信息后,再凭该户口本、本人的身份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办理生育登定不需要户口本显示已婚,户口本中婚姻状况没有办理更改已婚信息,不会影响办理生育登记,在二O一六年一月一日以后,不论生一孩还是二孩,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准生证,在生育的三个月内,带上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三张二寸夫妻近照,到夫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计生办登记,祝你开心好运!
结婚证不就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