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挂离退休人员服务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党群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法规科(挂研究室牌子)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
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才引进、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公务员管理科
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调任、转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调配手续;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拟订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档案管理科
市政府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规范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制订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推进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合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举办人力资源交流会审批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许可工作;负责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就业许可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证核发、变更、注销工作;办理非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协调中央和省驻济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承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组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推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院士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