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
(八)其他材料:
。。。。。。
5.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12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当年本校所获专利毕业生名单确认函(以高校校办发文形式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里面没有受理通知书咯。
您可以百度“《关于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百度文库里面就有,看附件1.
官方出通知了的。去年就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