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业场所门口摔倒了他们有责任吗?

2024-12-13 16: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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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回答2:

看看营业场所是否有责任。比如说地太滑。

回答3:

那要看你摔倒的原因和具体位置在哪?

回答4:

具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