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分析可以得出:欢欢再次回到住处,换完衣服后,这时的时间应该是7:55,
所以欢欢以2倍速度到校需要5分钟,如果按正常速度则是10分钟,这个你应该能理解吧!
第一次按正常速度欢欢追上贝贝时,欢欢骑了6分钟,所以,剩下的路程欢欢正常速度还要骑4分钟,而同样剩下的路程贝贝走了14分钟,可以得到二者的速度比是7:2,也就是走同样的路程用的时间比是2:7,所以第一次欢欢追上贝贝时骑了6分钟,贝贝走同样的路程需要21分钟,所以7:46-21分钟=7:25。
速度*时间=路程
7:46-7:40=6(分钟)欢欢从家到第一次遇见贝贝用了6分钟
6/2=3(分钟) 欢欢返回家时速度是原来的2倍,那么时间就是原来的一半,返家用了3分钟
8:00-(7:46+3+6)
=8:00-7:55
=5(分钟) 欢欢第二次从家出发到学校用了5分钟
8:00-7:46=14(分钟) 贝贝第一次遇到欢欢后用了14分钟到学校
14/(5-3) 5-3是欢欢速度变了之后从第一次与贝贝相遇的地方到学校需要2分钟
=14/2
=7 贝贝所用的时间是欢欢的7倍
5*7=35(分钟)或3*7+14=35(分钟)
8:00-35=7:25 答:贝贝从家里出发时是7时25分。
解:7:46-7:40=6分,6/2=3分
7:46+3+6=7:55
8:00-7:55=5分,5-3=2分
8:00-7:46=14分
14×5/2=35分
8:00-35=7:25 分
答:贝贝从家里出发时是7时25分.
采纳我吧
这肯定是对的
我初一那
7:46-7:40=6分,6/2=3分
7:46+3分+6分=7:55
8:00-7:55=5分,5-3=2分
8:00-7:46=14分
14×5/2=35分
即8:00-35分=7:25
:46-7:40=6分,
6/2=3分
7:46+3分+6分=7:55
8:00-7:55=5分,5-3=2分
8:00-7:46=14分
14×5/2=35分
8:00-35分=7:25 答:贝贝从家里出发时是7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