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 涉嫌故意伤害罪 可以被逮捕吗?

2024-11-24 21:40:4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程序是正确的。刑事拘留与行政治安拘留是不同的,治安拘留最长15日,合并不超过20日,是终极处罚。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为了调查犯罪而进行的强制措施,性质完全不同。

  正常的程序就是:刑事拘留(一般案件最长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日),14日(最长37日)后如果不构成犯罪,随时无罪释放;如果证据不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基本事实的证据充足,涉嫌犯罪的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进行长期羁押继续调查犯罪事实和证据(逮捕的期限相当长几个月甚至可以长达十个月)。

  逮捕之后,公安机关继续调查,证据确凿之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起诉条件具备了,就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你之所以认为这不合理,不是因为公安机关的问题,而是你不了解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的区别,前者是针对犯罪,后者是针对一般违法。

  公安机关的程序是相当正确的,本来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就是这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刑罚主要看伤情。刑法第234条规定,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的朋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的朋友除了服刑还要赔钱。

  当然,由于执行困难,一般法院会根据你朋友的赔偿情况在量刑上予以从轻处罚。

  比如:构成轻伤的,如果被告充分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对其谅解,法官有可能根据刑法第72条适用缓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缓刑)

  ################

  法律依据:刑法
  http://www.people.com.cn/item/faguiku/xingf/R1010.html

  第五节缓刑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的情形符合逮捕的条件的,可以进行逮捕。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回答3:

涉嫌故意伤害罪在逃是有可能会加重处罚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4:

拘留是由公安机关通过案件调查后认为可以拘留做出的,而拘留后提请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接到申请后审查公安机关的调查资料后认为犯罪成立后,可以做出逮捕令,由公安机关执行, 而后提起法院诉讼法院审判后 就是直接判刑或无罪(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嫌疑犯, 可以逮捕)

回答5:

公安机关的程序没问题。可以先拘留后逮捕。
希望你把注意力放在如何证明你朋友没有伤害对方,是对方自己摔断了手臂的事实上去。可以请当时的旁观者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