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距今一千年前,湖北有个穷书生娶了一位好太太。这位太太不但帮书生操持家务,还孝顺父母照顾子女,让书生安心读书,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进京赴考,妻子还典当家财凑足盘缠,书生万分感激,发誓对妻子不离不弃。书生到了京城,果然争气,一下子就考取了状元。皇帝一看,小伙儿长得仪表堂堂,正好与公主相配。书生昧着良心娶了公主做了大官,把家中的妻儿老小忘得一干二净。妻子带着一双儿女进京寻夫,没想到丈夫已然变心,不认自己,还心狠手辣企图杀妻灭口。妻子为了公道愤然告夫,法官大人铁面无私,顶着皇家的压力把这个忘恩负义的书生一铡两截。 说到这估计您已经看出来了,这不就是铡美案的故事吗!没错,是凡中国人大概都听过这个故事,而且留下的印象也基本一样:陈世美是个忘情负义的坏蛋,秦香莲是个忠贞贤惠的好妻子,当然还有那个上斩昏君下斩谗臣的包青天。 说到包公,在中国可以说是妇孺皆知,家喻户晓。不过,大家所知道的“包公”,大多是戏剧舞台上或电影、电视屏幕上的“黑脸包青天”。他头戴乌纱帽,身穿衮龙袍,打坐开封府,怒铡陈世美,一个典型的铁面无私、断案如神的廉洁干部,就连人间至高无上的皇帝和阴间掌人生死的阎王也怕他的三口铜铡。其实人家包拯根本就不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面书生。1987年9月修建完成合肥包公墓,里面能看到包公彩绘像,白面长髯、儒雅端庄,挺白净的一个人,不知怎么就被改成了黑脸,而且额头还多出了一个月牙疤。艺术化之后的包公,其中自然加进了老百姓和艺术家的想象。那么,历史上的包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真的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断案如神吗? 包公,姓包名拯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包拯在做官的道路上出道算是晚的,39岁才算正式当官,到他64岁去世,不过也就做了二十多年官。其间做过军职,做过文职,甚至还做过闲职。要说他做的最出名的一个岗位,非开封府尹莫属。记得十多年前,台湾拍过一个电视剧《包青天》,里面老包有句台词:“本府办案三十多年”,听着十分可笑。老包坐上开封府大堂时已经59岁了,而且只坐了不到一年半就调职他用,哪儿来的三十年?三年都没有。包公做开封市长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确实做了一些实事,有一项就是给开封府开了一个后门…… 开封府审案可以“走后门” 包拯在治理开封府时,最先开的是正门。原来老百姓打官司是不能直接进入庭堂的,中间有很多道环节,常常影响信息传递的真实性。包公下令打开开封府的正门,让百姓能直接进入庭堂,击鼓喊冤。后来,告状的人越来越多,开封府的这帮公务员每天上班都有处理不完的诉讼案件,包拯于是下令,打开府衙的后门,允许百姓任何时间都可直入府内诉说冤情。有时包拯还亲自上阵,便服问案。可以说“走后门”的便民措施一出台,深得百姓的称赞。 包拯在开封做了一年多的开封府尹,肯定解决过不少民事纠纷,但是说他断案如神,甚至达到“日判阳间不平事,夜审地狱冤屈案”的地步,恐怕有些言过其实。就连为他挣得重大名声的铡美案,居然也是一桩地地道道的冤案。 天下第一冤案——铡美案 陈世美作为大逆不道、贪图荣华富贵、杀妻灭子的反面形象,在中国老百姓的心里那可是根深蒂固!但这个让老百姓想起来就咬牙切齿的坏人,其实是被冤枉的! 据考证,陈世美在历史上确有其人,只不过不叫陈世美,叫陈年谷,号熟美,家在今天的湖北丹江口市。陈熟美也不是宋朝的驸马,而是清朝的清官,是一个好人。一个政绩突出爱护妻儿的好人,是怎么卷入《铡美案》的故事中去的呢?何况陈熟美是清初人,又是如何让宋代的包拯给铡了呢? 据湖北民间史家童德伦考证,这出戏是这样编成的:清顺治十五年,陈熟美的同窗好友仇梦麟与胡梦蝶到京都找陈熟美求官,没想到陈熟美不愿徇私,拒绝了他俩的要求。仇、胡二人曾经接济过陈熟美, 现在陈熟美仕途已就,却不帮恩人,这不就是忘恩负义嘛!心怀怨恨的仇梦麟和胡梦蝶把戏曲《琵琶记》的情节加以改造,把戏中忘恩负义的男主角换成了他们怨恨的陈熟美,编造了一出新戏《秦香莲抱琵琶》。为掩人耳目,他们不敢用真名,而是把陈熟美变成了陈世美,还把陈世美说成了驸马。这出改头换面的新戏巡演后,还真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和共鸣。 后来,有一个戏班子演这出《秦香莲抱琵琶》。戏唱到中午,正唱到陈世美派人追杀秦香莲,到这儿戏演完了。看戏的不肯走,一边嚷着:“杀了陈世美!”一边向戏台上扔砖头瓦块。掌班的一看这架势,赶快躲进后台,正好见到之前唱《陈州放粮》的“包公”还没卸妆,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推着“包公”说:“快,到前台接着往下唱。” “包公”一听就急了,“你急糊涂啦!我在宋朝,陈世美在清朝,相隔几百年,咋能同台唱戏?”“哎呀,事到这般时候,管他同朝不同朝呢!”掌班的说,“陈世美那么大的驸马官,谁敢杀他?只有你‘包黑子’铁面无私可以把他铡了,给老百姓出出气,就算煞戏了。” 黑脸包公只得重新整衣,带着王朝、马汉一班人马重新上场了。唱到他把陈世美一铡,台下欢呼起来。从那以后,小戏《秦香莲抱琵琶》就变成大戏《铡美案》了。于是清代的事也就“演绎”到了宋代,三百年前的陈世美让一千年前的包公给铡了,又一出类似关公战秦琼的名戏炮制成功。仇、胡二人自己恐怕都没料到,他们为泄一时私愤,酿成了一个无可弥补的历史冤案,一个清正为官,以造福百姓为己任的好人陈熟美,就这样戴上了忘恩负义的大帽子,真是比窦娥还要冤! 不光是铡美案,狸猫换太子的故事也是硬加在包公身上的,这些事压根就没发生过,就算发生包拯也赶不上,那会他正在家乡尽孝呢。 很多包公断案故事都是民间传说,《宋史》中关于包公审案,只有一个案例,而且是个小案子,也不是发生在开封府,而是包公最初任县令时审的案子。一个农民到县衙告状,说有人割掉了他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凶手。那时候可不像现在,没有高超的侦察手段,怎么破案呢?包拯分析,罪犯没有偷牛,而只是割掉了牛舌头,看来不是为了图财,很可能是泄愤报复。于是,他就设了一个圈套,对告状的农民说:“牛舌被割了,牛就死定了,干脆杀了卖肉赚几个钱吧。但是不要说是本县官让你杀的。”当时私宰耕牛是犯法的。割牛舌的人一看农民杀牛卖肉,以为有机可乘,立刻到县衙告发。包拯断定这个人就是罪犯。罪犯一看事情败露,又怕受刑杖之苦,只好低头认罪。 即使就这一件案子,也被同时记到了《宋史·穆衍传》中,到底是谁办的也说不清。如果包公真是断案如神,历史上不会少有记载,一定会像记述神探狄仁杰一样,把他的办案数量和所办的大案要案留在史书中。翻查正史和其它史料,发现包公明察秋毫的破案故事鲜有记载,但是他被人愚弄导致误判的故事倒有那么一件。 包公也有糊涂时 在北宋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中就记载了一个包公判错案的故事:包拯在做开封府尹的时候,有个富户犯了法,按律应处脊杖十七下的刑罚,那个富户贿赂了开封府的一个书吏,书吏得了钱后说:“我豁出去陪你一起受一顿臀杖吧。”当时的脊杖要打击人的脊背,一般要打出血,很容易把人打残,臀杖就不一样了,打屁股比打后背要轻得多。到了包拯审案时,那富户按书吏的指使大哭小叫,正在作记录的书吏装作不耐烦,大声插嘴道:“不就是脊杖十七下吗,干吗哭哭啼啼纠缠不清?”包拯一听就火了,一个书吏就敢这样狐假虎威,下令把书吏拖下去臀杖十七下。而对那罪犯却从轻发落了。包拯这样做,目的是想压一压小吏的气焰,殊不知正好中了书吏的圈套。 包公虽然在断案上得不到史书的支持,但他确实是个清官,是个谏官,确实是刚直不阿,不畏权贵,我想这就是他虽然文采不如欧阳修,政绩不如王安石,但却被老百姓铭记于心的原因。人民需要 “清官”,而世上又少有清官,这样,“包青天”应运而生,戏越编越多,人越传越神。包公无嫂娘 关于包公的戏曲举不胜举,有一出《赤桑镇》说的是包拯把自己的侄子包勉给铡了,为这事跟嫂娘赔情。包公有个嫂娘,老百姓都知道。据说包拯家世清贫,生下未满月,母亲病故。嫂子就把他放在自己儿子的摇篮里,喂包拯奶,喂儿子包勉粥,将其抚养成人,并聘请恩师,教诲他一举成名。毫无疑问,如果没有这位贤惠的嫂子,也就没有包拯的后来。所以包拯对嫂子始终十分感恩,尊称为“嫂娘”。 这不过是一个民间传说,在宋代的史书当中没有包公有兄长的记载。包拯不但父母双全,而且根本就没有哥哥,哪有嫂娘?史书记载,他的父亲叫包令仪,曾做过知县。包拯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29岁一举考中第一甲进士,授官知县,这在当时是很突出的。不但可以借此登上政治舞台,而且预示在仕途上有着光明的前景。当时,包公的父母年事已高,均在家居住,不愿远离家乡。是上任为国尽忠,还是在家为父母尽孝?让包拯进退两难。包拯为了照顾父母,毅然辞去官职,屏居乡里,奉养双亲。直到父母去世、守丧三年期满之后,已经39岁的包拯才正式登上仕途,出仕做官。包拯为了侍奉年迈的双亲,居家长达十年之久,不去做官,真可以说是“至孝”。 那嫂娘的故事又是出自哪里呢?其实也确实发生在包拯的家中。包拯有子二人:长子名繶,英年早逝,其妻崔氏,誓不改嫁。次子名绶,是包拯家中陪嫁的丫头所生。包拯逝世时,包绶才5岁,由长嫂崔氏照管。包拯一生居官清廉,没有给家里留下多少遗产,崔氏也是清贫度日,一直把包绶抚养成人,包绶也便对其嫂崔氏“以母礼事之”。这就是长嫂如母故事的原形。宋代以后有关包公的戏剧、小说中,都说包公称其嫂为“嫂娘”,这完全是将包绶之事移花接木安在了包拯头上。崔氏后来受到朝廷的表彰,因为她的事迹当时就很有影响。朝廷写了封赠送她为永嘉郡君的一个制书。这个制书是由大文豪苏轼起草的。同时还封表门楣,就是为家乡建了一个节妇台,还给她写了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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