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1条拘留!

2025-03-11 09: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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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1、只要公安机关对被害人做了《询问笔录》和《伤情鉴定》,被害人跑了不影响案件的办理,除非必须重新做《伤情鉴定》。
2、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伤害重伤案件,除非嫌疑人没有前科并自首的,不会批准取保候审。
3、故意伤害重伤案件,基准量刑(不考虑任何从轻和从重处罚的情节)4年;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调解解成功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还有判处缓刑的可能。
4、虽然不是你弟弟亲自砍的,但是他是犯罪的组织者,应当承担全部刑事和民事责任。
5、虽然被害人跑了,但是不可能永远不会来,可以先找其亲属协商民事赔偿问题;其次,各地处理此类案件的具体程序会有所不同,当事人不知道,建议在当地聘请常办刑事案件的律师提供帮助。

回答2: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1条拘留”以后,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如果检察院批捕,十有八九是要判刑的。如果不批捕,公安机关极有可能对其取保候审。
“上了新闻报道了!”——这对你弟弟很不利,目前,舆论对司法的影响还是客观存在的。
“受害人已经跑人了!”——受害人已经跑人了,不影响案件的侦察和审理。
“:一般判多久啊?”——这要看定的是什么罪。拘留证上应该有。

回答3:

在公共场所?
就怕判你涉黑。
涉黑,持械,公共场所伤人一般5年以上,要是受害人跑了,还不算涉黑,没有证人受害人指控。你找找人花点钱可以说就是普通斗殴。都能出来了。

实际要判,也就1年。

回答4:

如果实施故意伤害,对方所受伤为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应该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律责任。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