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脚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理睬。
警察办案 都首先要把自己置身与安全状态才做出行动(不可预测风险不算)
我们无法预测武某是否有伸张中华美德的能力。不能确定,不然救人不成还搭上自己性命
就算武某有能力救助甲,在法律上来说,他是没有这个义务的。道德上面武某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拿不准,估汁是A。因为其他三个当事人和受害人都有一定关糸,或恋人或朋友,相约一起玩就有互相救助义务和责任,而A中不相识更没相约,所以不构式不作为犯罪。但在道德层面甲是不对的。
都不属于犯罪 只是会有民事纠纷 A没有责任救助 只能受到伦理谴责 B因为收到威胁不救助 也最多是谴责 D也没有责任 因为在风景漂流去游泳 必须有救生员看护 只要有票据 风景区的负责人就承担责任 因为不是免费提供的 C是有责任的 拉人到深水区 是在已知会有危险的情况下实施的 但是也不属于犯罪
ABD
A甲对武某没有救助义务
B成年人之间对自己行为负责
D邀请出游不是法律禁止 不成为先前义务
d肯定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