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可以补过
功与过是客观存在的矛盾,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矛盾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处于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那么功与过也就是不可以分割的。
社会在不断地向前发展,而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一些错误的事情,这就是所谓的过。面对过,我们可以选择用功来弥补。在中国发展经济的前段时期,由于只重视大力发展工业以推动社会发展,却忽视了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在污染环境。而到今天,我们总是不断地努力治理环境,力求用功来补过,使环境改善。伦敦曾经是个重度污染的城市,这个闻名世界的雾都,环境污染很严重,但经过治理现在已经改善。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谁都有可能犯错误。有了过,用功来补即可。回顾我们的开国领袖毛主席,称其是伟人,虽然曾由于文化大革命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但我们给毛主席的评价是三分过,七分功。肯定他是伟大的,这不是功可以补过的实例吗?在唐太宗统治下的唐朝空前繁荣,人民生活富足安康,而他当上皇帝并非光彩,但最后历史不是给予了他很高的评价吗?
我国法律中也明文规定,犯罪的人通过立功表现可以减刑,这不正是功可以补过的体现吗?
综上所述,功是可以补过的。
功不可以补过
功是功,过是过,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秦始皇统一中国,这是功,几千年的沧桑都不变。秦始皇焚书坑儒,这是过,同样几千年之后,它仍就未被弥补掉。从古至今,事情只要发生了,存在了,就永注史册,不会改变了。
衣服的品牌不是衣服,明星的人气不是明星,同样,过的影响也不是过。一个人犯了法,对社会起了负面的影响,但后来又做了许多
好事,被数次赋予人民的楷模称号,对社会又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可见,过的影响可以随功的效益而消除,但犯法那个事实,就不会被消除了。另外,补不是改,补是就以前存在的尚能补救的事物进行弥补,而改则是改掉以前的缺点或习惯,避免今后再发生。倘若补是改的话,那么为什么劳改不叫劳补呢?功和过都是客关存在的事实,不会改变,会变的只是功的效益及过的影响。如果功能补过,是否一个人可以用荣誉作护身符,肆无忌惮的犯罪,如果功能补过,是否《左传》应该考查,《史记》应该改写呢?如果功能补过,是否这个世界上只存在功或只存在过呢?所以我认为,功不可以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