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改姓名应该征求亲生父亲的意见,否则亲生父亲有权起诉要求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中国的法律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而且感觉有些地方机构办事很世故,因此既然你这件事这么复杂,不如把它变得简单些,既然你与前夫未办结婚证,那么这两孩子可以与他无关,你可以说他不存在了,何必自己不打自招呢。这样事情不就好办了吗?不是我们想撒谎,而有些事情真的很无奈。
这个也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