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协议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越详细越好,谢谢

2025-02-24 13: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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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赡养及赡养协议的含义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养老育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薪火相传,无止无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的延伸,在现实生活中又产生了赡养协议这一形式,目前为广大人民所广泛接受。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所述,所谓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之间就履行赡养义务,在征得老年人同意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而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二、赡养协议的内容:1、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2、被赡养人与赡养人之间的关系;3、赡养人应尽的主要义务,包括赡养费用的分担,老年人口粮田、自留地、承包地的耕、种、管、收,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和雇人照料费用以及死后丧葬费用的负担等;4、赡养人提供赡养费和其他物质帮助的给付方式、给付时间;5、对被赡养人财产的保护措施;6、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7、违约责任;8、若有履行协议的监督人,应在协议上签名9、不应对被赡养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三、赡养协议的有效及无效下面从与赡养协议相关的法律中阐述一下赡养协议有效及无效的情况。1、从《民法通则》中解读赡养协议的效力。赡养协议首先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首先必须满足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通则》又在第五十八条中规定了排除民事行为有效性的若干情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因此,对赡养协议进行有效性判断时,首先应适用《民法通则》,只要协议存在上述几种法定的排除有效性的情形之一,就应认定为无效。2、从《婚姻法》中解读赡养协议的效力。《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对于该法律条文,我们应理解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以协议的形式而免除此种法定义务,如果赡养协议的内容与该条法律规定相冲突,即应认定为无效,以避免当事人借协议之名,逃避法定义务。当然,如果老人无须子女赡养,或有其他赡养人主动承担起赡养义务,因而自然免除了一部分法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则另当别论。3、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解读赡养协议的效力。《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从该法律条文的内容来看,它涉及了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协议的签订主体是赡养人;(二)赡养协议的生效须“征得老年人同意”;(三)协议的履行要接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的监督。对于第二、三两个方面的理解上一般没有争议,但是对于第一个方面,即赡养协议的签订主体是否只限定于赡养人之间,则有比较大的分歧。有人认为,该法律规定说明,赡养协议只能在赡养人之间签订,也就是说协议主体只能是老人的子女。另一种观点认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只是说“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但并未禁止其他当事人签订该种协议,比如父母与子女之间。还有一个问题是,部分赡养人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所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呢?对于以上两个问题,我搜索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及专家学者、律师法官对案件的意见,综合考虑之后,个人比较同意上述的第二种观点。总结如下:第一、赡养协议是可以在父母和子女之间签订的,只要这种协议是出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这并不违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第二、赡养协议签订时,所有的赡养人(子女)和被赡养人(父母)都应在场,为避免今后可能出现的麻烦,协议在形式上最好采用书面或录音的方式,邀请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两名代表到场见证,所有的当事人各执一份,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备案一份。部分赡养人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因该种协议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如果部分子女确因特殊情况而不能亲自到场,本人必须出具书面意见。 四、赡养协议效力及赡养纠纷的解决在赡养人不履行赡养协议时,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老年人“可以要求家庭成员的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没有签订赡养协议,老年人同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五、赡养协议的意义用签订赡养协议的办法约束赡养人履行从物质上赡养老人的义务,对于保障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起了重要作用。从推广家庭赡养协议取得的成效看,它确是现阶段巩固和完善家庭养老制度,充分的挥家庭养老功能,发扬中华民族遵老敬老的优良传统,增强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意识,促进家庭和睦,减少家庭纠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好方式。

回答2:

 我国《婚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4月28日修正、通过)第二十一条规定:“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赡养扶助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不仅是一项道德义务,而且是应尽的法定义务。

回答3:

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关系、赡养形式、各赡养人的赡养负担(时间、金额等),除外条款等,还可包括被赡养人身后的遗产分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