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曾指出: “文明如果是自发地发展,而不是自觉地发展,则留给自己的是荒漠。 ”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1 卷第 256 页) 第 这精辟地揭示了人类文明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 人类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 如果仅仅坚持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 失去对为满 足自身消费需求而进行不适度摄取自然的行为控制, 就会造成生态环境的整体破坏, 最终使 人类失去生存环境。人类关心自然,实质上就是关心自己;人类如何对待周围的自然,实质 上是人类如何对待自己,如何对待人类的部分与整体、片面与全面、眼前与长远、现在与未 来之间关系的问题。与此同时,人对自然的一切行为和活动不仅应该遵循客观自然规律,而 且应该遵循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客观规律,遵循人类社会发展和演变的客观规律。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必须反对两种基本观点: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二 是极端的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 前者虽然重视、 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 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力量、作用和地位,但是该观点极端地认为人在万物之上, 是自然的中心、主宰、统治者,人对自然有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应从人的利益出发, 甚至从某阶级、 阶层和国家的利益出发来对待自然。 其实质是人类利用中心论, 无视自然论。 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坚持的就是这种观点。 后者虽然重视、 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 的关系, 赞美、 突出大自然, 但是该观点极端地否定人的中心地位、 轻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 认为一切应该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喻为“宇宙 之癌” 。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刀耕火种方案所坚持的就是这种观点。 我们应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人类要热爱、尊重、保护、合理利用自然,通过道 德、法律和社会制度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和自然、经济再生 产和自然再生产、经济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人化自然与未人化自然等相和谐。我们坚 持发展,但决不是把自己与自然重新、甚至更深刻地区别和分裂开来,也不是并列起来的兄 弟关系,而是更深切地认识和达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当然,在这种和谐统一中,作 为一个更广大、更长远的人类自我,人仍然是中心,是一切价值观念的中心。这样的一个人 类自我,更能提高和扩大人类的权利和责任感,使其与人所具有的能力、人在这个世界上所 能起到的作用之间,达到自觉的统一。 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就必须拥有一个能与人类长期和谐共处的自然环境。这就要 求人类把握自然环境的变化规律和演化趋势,从长远的、整体的、系统的高度处理人类与自 然环境的关系, 调整并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扰动, 使自然环境的演化有利于恢 复、维持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从而更好地促进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