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或母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4、《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计划生育证明》; 5、申请人家长在我市有固定职业的有效证明(如《2011年新莞人员工在莞就业年限核定表》、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6、申请人在我市的合法住所证明。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