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语
壮语为分析语,有声调,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台语支(壮泰语支)。壮语在1957年以前的文字系统是古壮字,是一种借用汉字的音、意和偏旁部首创造的一种文字系统。主要用于宗教人员记录经书和山歌手记录山歌等。
1957年,在国家的关怀下,政府主持创造了一套用拉丁字母书写,并加上数个特殊字符去标示壮族特有的发音和音调的壮文方案。后由于壮文的特殊字符在当时的计算机水平来说,对壮文信息化造成了妨害,1981年政府制定修改后,最终形成了以26个拉丁字母书写的《壮文方案(修订案)》。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身份证上的字母是侗傣语系。
壮语属侗台语系(Tai-Kadai Languages),也称侗傣语系。在国内与傣语、布依语、侗语、黎语,国外与泰语、老挝语、缅甸掸语等是同源关系。人民币上印有用壮语文书写的银行名称和面额。
中国的壮语主要分布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另外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也有少量分部。壮语有南北两大方言,但语法结构、基本词汇大同小异。 南北两大方言大致以郁江和右江为分界线,延伸到云南省文山州的广南、砚山一带。
壮语的北部方言与贵州的布依语实际上是同种语言的不同方言,南部方言则与越南的岱依语和侬语高度相似,也可看作是同种语言的不同方言,另外海南的临高话与壮语有亲缘关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允许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相应的主体少数民族文字的民汉双文身份证,如广西签发的第一代、第二代身份证都有壮文。第一代民族文字因技术原因采用手写,第二代六种民族文字全部采用计算机输入。
中国第二代身份证有壮文、维文、彝文、藏文、蒙文、朝鲜文六种民族文字与汉文字并列的双文版身份证。使用以上六种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共有资料部分一律为民族文在上(蒙文在汉文之左则)、汉文在下双文版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壮语
壮语属侗台语系(Tai-Kadai Languages),也称侗傣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允许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相应的主体少数民族文字的民汉双文身份证,如广西签发的第一代、第二代身份证都有壮文。
中国第二代身份证有壮文、维文、彝文、藏文、蒙文、朝鲜文六种民族文字与汉文字并列的双文版身份证。使用以上六种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共有资料部分一律为民族文在上(蒙文在汉文之左则)、汉文在下双文版本。
扩展资料:
目前,二代身份证已经全部在全国范围内普及。距离第一次换领二代证也已经过去10年,不少人也面临着需要第二次换领二代证。
二代证无论是数据涵盖、防伪性能以及外观上都与一代证有了很大的改进。然而,广西地区的居民身份证与全国通用的身份证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别之处:加印了一些“神秘”的字母。网络上关于这个话题,网友各诉己见。专家表示,这些多为字母就是壮语。
一、身份证“神秘”字母,不少人表示看不懂。
长期以来,不少广西的居民注意到,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上除了印有汉字外,还加印有一串字母,这些字母不像是汉语拼音,也不是英文。
第一批换领二代证的南宁市民刘先生称,这个细节自己从来没有留意过,此前他一直以为是那些字母是汉语拼音。
对于这些“神秘”的字母,不少网友也表示看不懂。其实从开始换发二代证开始,就不断有网友在讨论这个问题。
有网友认为,这些“神秘而看不懂”的字母应该是壮语,这一看法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还有网友提出了自己的发现:二代证正面汉字“姓名”上边印着的“SINGQMINGZ”读起来与汉语以及武鸣壮话发音的“xing ming”很相似。
二、壮学研究专家:广西二代证上的字母是壮文。
广西社会科学院壮学会研究中心研究员潘基旭表示,广西二代身份证上的“神秘”字母就是壮文。
潘基旭表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壮文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壮语文字。在广西居民的身份证上印有汉语壮语两种文字,充分体现了广西作为壮族自治区的特点,符合国家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法规。
“不仅在居民身份证上有这个体现,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的门牌上,也会有汉壮两种语言文字。”潘基旭说。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发现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居民身份证用汉字登记的内容,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二代少数民族地区身份证的特点是:证件采用汉字与少数民族文字。
根据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特点,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证件有两种排版格式。一种是同时使用汉字和蒙文的证件,蒙文在前,汉字在后;另一种是同时使用汉字和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如藏、壮、维、朝鲜文等)的排版格式,少数民族文字在上,汉字在下。
综上所述,广西的行政区域全称叫“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自治区按照有关规定,是可以在身份证上加上本民族文字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壮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身份证上的字母是壮语。
壮语为分析语,有声调,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台语支(壮泰语支)。壮语在1957年以前的文字系统是古壮字,是一种借用汉字的音、意和偏旁部首创造的一种文字系统。主要用于宗教人员记录经书和山歌手记录山歌等。1957年,在国家的关怀下,政府主持创造了一套用拉丁字母书写,并加上数个特殊字符去标示壮族特有的发音和音调的壮文方案。后由于壮文的特殊字符在当时的计算机水平来说,对壮文信息化造成了妨害,1981年政府制定修改后,最终形成了以26个拉丁字母书写的《壮文方案(修订案)》。
现代壮语有标准语(书面语)和方言之分。标准语以武鸣语音为标准音、以壮语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的现代通俗的壮语口语为语法规范,但标准壮语并不完全等同于武鸣壮语。
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壮语,更准确的说法是以壮语北部方言邕北土语区武鸣双桥话为基础的标准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