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内的所有非税收入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收到时作为“应缴预算款”直接上交国库;单位用款时,向财政申请拨付,事业单位直接按财政拨款记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原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内的部分非税收入实行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收到时作为“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专户返还时,记入“事业收入”科目。财政部网站国库司下的“规章制度”里面有几个关于预算外纳入预算管理后收支分类科目、会计核算调整的文件。
应该是财政补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