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存折会在首次参加医疗保险当月起算的4个月后下发医保存折。一般由单位所在人事去指定的北京银行领取。
如果你没有拿到医保存折,那么有两个途径可以领取:
1、联系首次参加医保的单位人事,让其帮助领取。
2、自己去北京的任意一家北京银行网点,办理医保存折挂失手续(办理方法与银行储蓄存折一致)。
建议尽快办理,因为所有的医保存折的初始密码是一致的。医保蓝本早已废止了,取而代之的是社保卡,也是由首次参加医保的单位负责办理,同时也下发到首次参保的单位。
扩展资料:
医保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医保存折
去北京银行各区县指定网店领取,携带企业的社保登记证(原件),企业开具的领取人介绍信,领取人携带身份证,即可。
如果不知道是哪个网点,打电话给12333客服。
凡通过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发放北京银行医保存折)。
单位需为首次办理参保的人员领取医疗存折;已参保过医疗保险人员使用原存折。每月25日至月底,到规定的北京银行领取;领取时需出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
也可以直接拨打北京社保咨询电话12333,进行询问。
扩展资料:
领取条件:
1、属于首次参保;
2、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用3个月以上。
领取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
参考资料:北京银行医保存折领取指南_北京社保网
答复是:应该是第一家单位帮里领取,你需要找第一家单位。但是有两种可能,如下:
第一,如果第一家单位不管,可以自己拿着蓝本和身份证到北京银行走挂失程序领取(前提是之前的北京银行已经把你的存折打印出来),之前已经打印出来的存折就没有用了。
第二,如果第一家单位所在的北京银行的业务流程是:单位不来领取存折就不打印存折(不打印存折意味着就没发放你的存折,你就没法挂失),这种情况下,你自己走挂失程序也没法领取,只能联系第一家单位。
所以,建议你拿着蓝本和身份证到北京任意一家北京银行问问,如果能挂失,就挂失领取得了,省得找原单位,更麻烦。
北京银行的医保存折,在你上医保确认扣款成功后的第二个月就可以领取了,你让原单位的人事同事,去北京银行各区县指定网店领取,携带企业的社保登记证(原件),企业开具的领取人介绍信,领取人携带身份证,即可。每月好像是20日之前领取。
如果不知道是哪个网点,打电话给12333一问就行,服务很好。
您说的社保存折只是医疗保险存折,是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员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具体构成如下:(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 (4)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像您这种情况,单位肯定为您缴纳医疗保险的,您的医保存折也是事实存在的。建议您通过如下方法选择办理:
首先:如果您单位有专职社保经办人员,您可以直接与其联系,让其在每月缴社保时代为办理医保存折领取事宜。如果有未尽事项,让其直接咨询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肯定能知道办理方法。
其次,您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即社保中心),问一下存折领取流程,然后按照规定办理即可。
最后,医保存折都是“北京银行”直接代理的,您可以到任意一个北京银行营业网点咨询一下,说明:单位已经缴纳医疗保险,但医保存折丢了,可否直接补办。如果能补办,可能您就方便了许多,自己提供个人缴费信息就可以办理了;如果不能补办,问清流程,按要求办理即可。医保存款的初始密码一般是00000或666666或88888,初始办理医保存折业务时,银行营业员一般会要求您修改密码。
上述是办理医保存款的三种途径。此外,如果您不确认单位是否为您缴纳了社会保险,建议您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注册后查询个人缴费信息,那里有因年社保缴费信息。